根据《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水上支队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及本次招录考核结果,驾驶员岗位考核成绩前16名人员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灭火员岗位考核成绩前65名人员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和心理测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一)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7:00
地点: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滨海新区汉蔡路159号)4楼健康体检管理科。
收费标准:参照天津市《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收费标准,每名考生400元体检费,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体检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系统直接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心理测试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2.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史、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3.体检当天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存在补检未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体检未通过,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5.体检前72小时内,尽量不要吃高脂膳食(如肥肉、蛋类及海鲜类),尽可能不饮用酒精类饮品。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要吃任何食物(空腹12小时最好),体检当日清晨 禁吃早餐,勿饮水。
二、政审资料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本次政审材料将通过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提交,考生需将填写后的政审材料扫描或转换为PDF格式进行提交。
提交邮箱:1550739293@qq.com
提交截至时间:2026年5月19日11时
注:拟录用人员在报到时,需携带政审材料原件备查,如发现政审材料原件与提交的电子版不符或政审材料不真实情况,将取消该考生录用资格。
三、政审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参照《军人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征集义务兵相关标准,招录对象应如实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附件7)。按照规定程序重点考核报考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
招录咨询电话:022-84906800
纪检监督电话:1316403211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水上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