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体检,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由本人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天津渠道:微信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公众号--在线服务--办事服务--无犯罪记录证明;下载后彩色打印)
(2)已参加工作、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需提供上一家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3)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无工作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一并于2024年10月28日前邮寄或本人送达至天保人才。
收件地址为:
天津空港经济区商务园东区E8号A座224
收件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2-88954266
为保证函件安全准时寄达,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全部考察工作应于10月28日16:00前完成(以收到邮寄材料和自行送达的时间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考察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责任自负;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入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