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的考察工作采取与体检同步进行的方式开展。若不能提供考察合格材料,体检结果无效;体检结果不合格,其考察结果无效,取消入职资格。
2.《考察函》于体检当天发放,请考生自行填写收函人及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按要求进行考察,具体要求如下:
(1)已参加工作、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且存放档案的人员,需自行打印《考察表》、《考察提纲》一并提交给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负责人需在考察表内认真填写考生现实表现并加盖单位公章。
(2)已参加工作、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但不存放档案的人员,需自行打印《考察表》、《考察提纲》,交给工作单位和存档单位各1份。工作单位和存档单位负责人均应在考察表内认真填写考生现实表现并加盖公章。
(3)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需自行打印《考察表》、《考察提纲》,由存档单位负责人填写考察表。
上述第(2)、(3)类人员中档案存放地在天津市域范围内人才市场的,由人才市场依据考察提纲填写考察表。档案存放地不在天津市域范围内人才市场的,采用函调方式进行考察,个人自行打印《考察表》、《考察提纲》交由存档单位填写。
(4)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自行打印《考察表》、《考察提纲》,由就读高校所在学院负责人填写《考察表》内容并加盖学院公章。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须提供由本人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天津渠道:微信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公众号--在线服务--办事服务--无犯罪记录证明;下载后彩色打印),与考察表一并于7月12日前邮寄或自行送至天保人才。
邮寄地址为:
天津空港经济区商务园东区E8号A座226室
收件人:天保人才 联系电话:022-88954266
为保证函件安全准时寄达,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4.全部考察工作应于7月12日17:00前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察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责任自负;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入职资格。
5.如因个人愿意自愿放弃考察的,需于2024年7月5日下班前电话报备,提出放弃申请。
6.现工作单位(存档单位)无需考察函的,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领取考察函,如本人决定不领取,需电话进行报备。
报备及考察咨询电话:022-88954266。
天保人才招聘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日